若贵方对于
交通事故责任之判定存有异议,可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请于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个自然日之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
书面形式的复核申请。
在此过程中,务必确保所提交的复核申请具备明确的理由及相关
证据;
其次,在
民事诉讼程序当中,贵方有权向法院陈述自身看法并提供相应证据,从而交由法院对该交通事故责任进行审查与认定。
然而需谨记,提出上述异议时必须具备充足的依据并符合合理原则。
例如,如果能够证实
事故认定过程中所存在的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或责任划分不公等情况,那么此类异议将更具有说服力。
此外,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务必妥善保管并收集相关证据,以此来支撑贵方所提出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