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金融保险专题 > 保险理赔专题 > 破产时清偿权优先顺序的规定是多少

破产时清偿权优先顺序的规定是多少

关于破产清算中的清偿顺位问题,依照法律规定,其优先级次序依次如下:首要处理的为破产程序所需之费用及共益债务;其次为职工债权,涵盖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等相关费用,同时还包括应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应向职工支付的赔偿金;再来则是社会保险费用与破产人所拖欠之税款;接着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带有担保的债权,将在担保物价值范畴之内享有优先受偿之权利,这不属于上述顺位排序的约束范围。
对于处于同一顺位的各类债权,原则上应按比例进行分配。
破产财产无法满足同一顺位的所有清偿需求,也将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最新修订:2024-09-1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