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纳公共存款是指向社会广大民众群体,未经相关监管机构依法审批许可,以多种形式实施的融资活动。
其中的具体表现形式繁多,如: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缺乏实质性的交易内容,或者并非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作为主要目的,而是通过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手段进行
非法集资;同样,也存在没有真实债券和股票发行的内容,却以
虚假转让
股权、出售虚构证券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此外,还有以投资入股为名的非法集资等。
这些
非法行为严重干扰了金融市场的稳定,因此,它们被视为我国法律体系中严厉打击的重点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