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年仅十五岁的少年驾驶电动自行车所引发的交通事故,并最终被认定负有全部责任这一情况,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对事故所导致的
人身伤害及
财产损失进行全面
赔偿。
在
民事赔偿层面上,由于该年龄段的青少年尚处于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阶段,因此其
监护人需承担相应的
侵权责任。
具体的赔偿范围包括了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所有为了治疗与康复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同时也包含了因
误工而导致的收入减少部分。
若事故导致受害者残疾,则还须支付辅助器具费以及
残疾赔偿金;若
致人死亡,则还需支付
丧葬费以及
死亡赔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若涉及到
行政处罚,考虑到该少年尚未成年,可能会得到减轻或者免于
处罚的宽大处理。
然而,作为监护人,仍需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