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
贪污罪确实存在未遂情况。
那么何为贪污罪的未遂呢?即是
行为人已经着手进行
贪污犯罪的动作,但最终由于意志之外的多种原因而未能如愿以偿地实现其贪婪目的。
在对待贪污罪未遂这一问题上,关键要看行为人是否确实已经开始滥用职务之便,尝试以不合规、不合法的手段来攫取
公共财产,只要他还没有真正占有到这些财务,而且这种无法获利的状况并非由他自己主动选择或放弃造成的,都可以视为贪污罪的未遂表现。
举例来说,在侵吞公款这一环节中,如果因为账目审查等其他外部因素的影响而未能成功获得真实的现金,那我们也应将其视作贪污罪的未遂现象。
在对贪污罪未遂者的
量刑处理上,我们可以参照贪污罪既遂的标准,给予从轻或者减轻的
处罚。
然而,由于每个案件的特殊性和具体情况各异,因此具体的量刑方案必须全面考虑
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以及其他各种相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