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人身权益受侵害,比如生命权、身体权等人格权利被非法侵害,可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侵权行为的视频等,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二)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的情况,监护人要及时固定被监护人脱离监护以及对亲属关系造成严重损害的证据,然后通过法律途径索赔。
(三)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若因针对死者的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可收集侵权行为的相关证据,如网络上的侮辱言论截图等,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四)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永久性灭失或毁损,物品所有人应保留物品的购买凭证、能证明其人身意义的证据等,向侵权人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