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诈骗罪犯提供电话卡是属于明显的
违法犯罪行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此类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构成诈骗罪的辅助犯。当个人明知他正进行着
欺诈犯罪活动并且提供了用以实施
犯罪的电话卡给对方,即代表着他正在为这个犯罪提供协助。尽管这些帮助犯罪的人并没有亲自实施诈骗行为,但是他们对于诈骗的成功实施确实起到了推动和促进的作用,因此他们必须承担各自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具体的责任担当中,需要根据每个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有多大、涉及到的
诈骗金额数值以及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高度来进行综合性的判断。若情节较为轻微,这些人可能会面临
行政处罚;然而若是情况极为严峻,那么就有可能会遭受到
刑事指控,从而遭到
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