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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认罪认罚书还可以做无罪辩护吗

在签署认罪认罚书之后,原则上仍然可以为自己提供无罪辩护,但实操过程中存在着相当程度的困难。在认罪认罚从宽的政策框架下,签署认罪认罚书常常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对于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确认并认可。但是,如果在此之后又出现了新的证据或者呈现出其他法定的理由,足以对抗原先作出的认罪认罚决策的基础,那么就具有发起无罪辩护的可能性。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是这种情况发生,很有可能会引发人们对于其是否符合诚信原则的质疑,使得法院在审理事件时会给予更严谨的审视。此外,如果无罪辩护的主张未得到法院的支持采纳,那将有可能对最终的量刑判决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在决定发起无罪辩护之前,应务必全面评估相关证据以及法律依据,充分权衡各种利益关系及其优劣。
最新修订: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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