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范畴之内,当某一方在对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欠款时,首要任务便是要确定这笔借款是否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彼此都知情并且认可的意愿来进行的款项支付行为。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这笔借款往往就会被界定成举债方的
个人债务,对于毫不知情的配偶来说,他们是不需要担负起偿还义务的。当然,如果
债权人为证明该项
债务的确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等合理情形,亦可作为例外情况。在实际的法律实践过程中,对于这类债务的定性问题,会综合考虑到借款的具体金额、用途、夫妻双方各自的职业以及收入状况、家庭日常消费水准等等多方面的因素。倘若不幸陷入了
债务纠纷,对于那些毫不知情的配偶们来说,应当特别留意搜集与此相关的
证据,例如证明自己确实对借款一事毫不知情、借款并没有被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