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决宣告确认之后,关于律师与其
当事人的会面机会并无严格的法律规定加以约束,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监管机构会依据内部的组织规章制度以及具体的工作计划来精心安排每一次的会面时机。一般来说,只要律师提出了适当的见面请求,监管机构都会尽快地安排并确保会面的顺利进行。为了保障会面的规范及顺畅,律师必须及早准备齐全各种必要的程序和文件资料,同时必须遵守监管机构指定的各项规则和流程。特别值得提及的是,尽管在特殊情况下,例如监管机构因为实施安全检查措施或者设施维护等原因,不得不暂停安排会见,他们有可能会通知律师调整会面的时间。不过,这样的情况并不常见。总的来说,在判决宣告确定之后,律师与其当事人之间的会面时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弹性空间,目的就是要
保证律师能够充分尊重和行使其与当事人之间的合法对话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