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制度,配偶之间的单独一方
债务通常无需由双方共同承担。举例来说,诸如家庭日常运转所需以外的单方以个人身份负担之债务,其属性往往被判定归于
个人债务范畴之内。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假如责任者无法提出有力
证据来澄清该项债务确系为夫妻共同的生活开支、生产活动或基于二人普遍共识所产生,则有可能被视为
夫妻共同债务,并因此需由配偶双方共同负责偿还。以实例观之,如一方因参与赌博而产生的债务,通常被视为个人债务;反之,若一方为经营夫妻共有的商业业务而向外举债,则此种情况往往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总而言之,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关键因素在于债务的实际用途以及其性质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