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批准实施
保释措施这一问题,其衡量标准绝非地域因素,而必须综合考量个案的性质、情节、以及
犯罪嫌疑人人身存在的可能或潜在社会危害性等多种复杂因素。通常而言,只要罪行轻微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以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的
罚金,或者有可能在审判中被判定应受一次以上
有期徒刑的惩罚,且在保释期间内不会对公众造成实际威胁;亦或者是具备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行承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正怀着孕或是正在哺乳婴儿的女性嫌疑人,采用保释措施不会产生明显的社会危害;或者在事件的侦查或审理过程中,已经达到法定的
羁押期限,拖延未果,仍需采取保释举措的,此类人员皆有资格提出保释申请。然而,保释申请能不能顺利获得批准,则需看负责该事件的办案机构如何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决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