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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能否仅仅受托会见

律师有权仅凭委托即进行会面。然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刑事事件的审理过程中,律师接受委托并进行会面,这无疑是他们履行辩护职责的关键环节之一。会面的主要目的通常包括深入了解事件的具体情况、向嫌疑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以及传达家属对嫌疑人的深切关怀等等。在进行会面的过程中,律师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协助嫌疑人隐瞒、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威胁、引诱证人作出虚假陈述,更不能从事任何可能干扰司法机关正常诉讼活动的行为。此外,律师在进行会面时,还需要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的委托书或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等必要的手续,确保会面活动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最新修订: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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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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