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执行死刑的关键时刻之前,律师有权
会见犯罪嫌疑人。根据我国现行
法规与制度,
一审法院在执行死刑之前,必须向
犯罪嫌疑人明确告知其享有会见
近亲家属的权利。若犯罪嫌疑人自愿提出会面请求且能够提供确切的联系人信息,那么法院应依法通知其近亲家属;若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家属自行提出会面要求,法院亦应该予以许可并实时地为他们安排见面。即便是处于
死刑复核阶段的罪犯,他们依然有权力
委派律师进行
代理,而律师也同样拥有与其进行见面交谈的权利。这些举措充分确保了罪犯的基本权益以及
司法程序的公正性与合理性。然而,会面的细节安排与实际时间,都需要受到严谨的法律规则和严密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