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针对
危害公共安全之行为的
治安处罚尺度,必须依据特定的行为过程及其程度的轻重作出明确判断。常见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不乏诸如违反规定燃
放烟花爆竹、擅自携带受
管制器具入公共场所等等。通常情况下,在较为轻微的事例中,将被判处五个自然日内的
拘留或向
当事人征收低于五百元人民币的
罚金;如果其行为程度相对严重的话,则应当被判处五个自然日以上至十个自然日以下的拘留,同时还可附加向当事人征收低于五百元人民币的罚金。举例来说,如果有人在公共场所违规使用危险物质,尽管尚未产生严重的后果,也有可能面临五个自然日以上至十个自然日以下的拘留惩罚。至于那些扰乱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秩序等行为,若情节尚属轻微,则可能会受到
警告或向当事人征收低于两百元人民币的罚金。总而言之,具体的
处罚力度,需要全面考虑到
行为人的主观过失、行为方式以及所带来的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后才能做出准确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