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当夫妇中的任意一位背负了
债务之后,在他们决定就此
离婚时,对于这笔债务的处理遵循着相应的原则。首先, 在夫妻共同负担的债务中,即使是在婚姻关系终结之际,双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去进行偿还。比如,这种债务可能涉及到夫妻共同的生活开支、共同参与的生产活动以及由于双方的共同意愿所产生的相关债务。但是,如果这笔债务仅以单方面的名义进行,其数额也超越了一个家庭日常生活正常需求的范畴,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会将之视为个人财务负担,并且在离婚时由负债的一方独自承担。然而,在面临如何判定是否属于
共同债务的确切判断时,经常会遭遇相对复杂的问题,这时需要从多角度、全方位地考虑各类因素,如债务的实际用途、其规模大小、以及夫妻之间是否存在共同举债的共识等等。如果
债权人主张债权为共同债务,应该承担起
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