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收购站收受和销售
赃物的处理判决结果,需要根据具体的事例事实和情况进行全面考虑。依据相关法律条款,收受及转售赃物无疑构成了对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名的违反。因此在裁决过程中,法院将会审慎考察涉事
犯罪所得的价值、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罪犯的主观恶意属性,同时还将关注罪犯是否存在
自首或
立功悔过等轻微情节。通常来讲,情节轻重不同,判决结果则相应有所区别,对于那些性质较轻的
违法行为,通常会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以
罚金;而对于情节较为恶劣的,法院将会做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决,同时也会附加罚金。若废品收购站收受和销售赃物的
数额巨大且次数频繁,或者明知是犯罪所得却仍然积极参与其中,那么其所面临的
刑罚可能会相对较重。然而,如果罪犯能够
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退还
赃款、甚至有
立功表现等良好表现,那么在
量刑时就有可能获得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