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相互
斗殴从而导致双方均离世这类型事例的判决,我们必须要整合多方位的要素进行全面研究与考虑。首先,我们须围绕着这起事件的起源、双方所涉及的错误严重程度以及他们在斗殴中所使用的工具和手法等多个角度展开认真调查。如果我们发现双方均存在
故意伤害彼此的意图,并且他们的行为既具有
违法企图又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话,那么他们可能就已经触犯了故意
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是更严重的故意杀人
罪名。当我们在评价此类事例时,我们必须充分考虑到双方的主观恶性程度,他们所采取的
犯罪手段的凶残程,以及在这个事件中有没有任何形式的
自首、
立功等就这些情况进行阐述的情节。如果我们发现某方在这场斗殴中首先发起攻击而且手法尤为凶狠,而接下来的反击却导致了另一方的死亡,那么可能会对进行反击的那一方便给予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然而,如果双方在整个事件中所涉及的错误严重程度相当,那么他们可能将会面临较重的
刑罚,甚至严重的
死刑。至于最终的判决结果,我们需要依据实事求是的
证据和明确的法律规定,由有关部门通过全面的评估进行慎重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