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框架下,对于那些恶意侵害妇女及儿童权益的
违法行为,其最主要的法律规制与相应惩罚大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所明确规定的。例如,倘若此类行为构成了故意
伤害罪,那么便需要根据受害者受到伤害的实际情况进行
量刑。具体来说,若造成轻微伤害,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等惩戒措施;若是导致他人受到严
重伤害,那么轻者可被判处三年以上但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严重到使人失去生命或使用极其残酷手段对他人进行伤害并造成极为严重的身体残疾者,则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
死刑。另外,如果涉及到虐待罪行,且情节恶劣的话,那么施暴者将会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严厉惩罚;而当这种虐待行为导致受害者重伤乃至死亡时,施暴者将有可能被判处二年以上但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具体的
定罪量刑过程,必须全面考虑到
犯罪手段、犯罪后果以及犯罪者的主观恶性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