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在
机动车和
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应当由机动车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此
法规亦附加了一条特殊条款指出:若能够提供确切
证据证实非机动车存在过错行为的,那么便会相应地减轻机动车一方所应负担的法律责任。基于上述法律原则,当行人因
闯红灯而导致其被机动车撞上时,行人则可能需要负起主要的责任。但是,如果行人并未闯红灯,反倒是自行车闯了红灯,那么行人就有可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倘若您对于交警部门所做出的判定结果持有异议,您有权向该部门提交
申诉申请,请求他们重新审视并认定此次事故的责任归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