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嘉兴市现行法律
法规规定,对于构成
盗窃罪的事例,其起始
立案的金额门槛一般设定于盗窃公私财产达到人民币2000元以上。然而,当盗窃行为涉及到诸如
多次盗窃、非法侵入住宅进行盗窃、携带武器或工具进行盗窃以及在公共场所或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财物等多种复杂情境时,上述明确金额限制则不再适用。在此特别解释,所谓“多次盗窃”意指在两年内实施超过三次的盗窃行为;而“非法侵入住宅盗窃” 则指未经许可进入他人提供给家庭日常生活居住使用,且与外界处于相对封闭状态的住所实施的盗窃行为;至于“
扒窃”行为,则主要发生在公共场合或者交通工具上,
被害人身上所携带的财物成为
犯罪分子的目标。值得深思的是,在对犯罪分子进行具体定罪和
量刑过程中,将会充分考虑多种要素如
犯罪情节恶劣程度、社会危害性大小等多方考虑,以便准确拟订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