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仅涉及两人之间的
暴力冲突事件,通常不应归类于"结伙"范畴之内。按照相关
法律定义,"结伙"往往特指至少两方参与者具有明确的组织性和有计划的行动,共同实施非法或
犯罪行为。一般的两个人之间的
斗殴现象,倘若缺乏事前的精心准备与组织安排,更倾向于被认为是普遍存在的治安类问题或者
民商事侵权纠纷。然而,倘若这一斗殴行为存在着预先策划且有着共同的目标导向,如,共同针对某目标人员进行挑衅、联合实施伤害行为以便达成某种非法动机等情形,则无疑将被视作结伙行动。具体对各类事实的界定,必须全面考量到斗殴事件的根本原因、整个过程、各方涉及人士的主观意向等诸多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