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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借为名的索贿和借款的区别是什么

在识别披着“借款”外衣实为“索贿”的行为与真挚的资金借贷之间,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区分:首先是主观方面,索贿者通常具有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而借款则多源于正常合理的资金需求以及借款人债务偿还的明确意愿。其次,在客观行为方面,索贿的特征常常体现在透过职权对对方实施压力之上,借款一方往往非出于自愿而作出借款决定,而且索贿者也通常并未真正意义上表达过还款的意图和行动;相反,借款则是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明确的借款协议,并且有具体的还款计划或者实际的还款行为。此外,索贿的发生往往与职务行为紧密相连,借款方往往因为受贿者的职务地位而选择借款;而借款行为则通常与职务无关,仅仅是基于双方的相互信任和经济往来。在进行判断时,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到双方的关系、借款的原因、是否有还款的意愿和行动、是否有书面的借款凭证等等多个因素。如果在实际情况中无法准确判断,那么就需要结合其他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认定。
最新修订: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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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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