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件与银行卡为两张各自完全独立运作的卡种,虽在身份证件
有效期期满后,仍得强调银行卡得以保持正常运作。只要抓紧时间尽快申领新的身份证并前往银行对
个人信息进行相应的更新操作,便无需担心银行卡的日常使用可能受到任何负面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