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如何解除对
被执行人所实施的限制高消费措施这一问题,有以下两种途径:
首先,当被执行人自觉自愿地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或者能够提供具有充分效力及可靠性的
担保给
执行法院时,他便有权向该法院
递交申请,请求解除对其的限制高消费令;
其次,如果
申请执行人愿意向执行法院提交一份明确表达其同意解除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令的书面申请,那么人
民法院也会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撤销有关的信息记录。在此过程中,被执行人必须积极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各项义务,或者主动采取措施来纠正自己的失信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
解除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高消费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