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山东对开设赌场罪怎么定罪

山东对开设赌场罪怎么定罪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关于开设赌场罪的定罪和量刑的具体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若某个人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组织多人进行赌博活动,或者将赌博作为其主要职业,那么他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同时还会被处以罚金
其次,如果某人开设了赌场,那么他也将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惩罚,并且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最后,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话,那么这个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需缴纳罚金。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是以营利为目的,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可以被认定为聚众赌博

一,组织三人以上参与赌博,且抽头渔利的金额累计达到了五千元以上;

二,组织三人以上参与赌博,赌资的总额累计达到了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参与赌博,参赌的总人数累计达到了二十人以上;

四,组织中国大陆公民十人以上前往境外参与赌博,并从中收取回扣或介绍费。而开设赌场罪则是指在客观事实上是否存在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及以赌博为业等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且有人实际使用,那么就构成了开设赌场罪的既遂,至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了利润,这并不影响对该罪行的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8-0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