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盗窃案件处理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步骤:
首先是对
犯罪现场进行详细勘察;
其次是收集和提取相关
证据;接着是对被盗物品进行价值评估与分析;
再者是对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访问;
然后是展开调查工作以确定罪犯身份;
最后将
案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对于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以下三个方面:
第
一,盗窃公共或私人财物,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或者属于
多次盗窃、
入室盗窃、携带武器盗窃以及
扒窃等行为,应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相应
罚金;
第
二,如果盗窃
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第
三,若盗窃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
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
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