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析此类事故的
责任认定时,我们需关注以下几个方面:若造成一
人死亡且驾驶员对此负有全部或
主要责任,抑或是导致三人及以上人员死亡并负有
事故同等责任者,则可能被视为涉嫌构成交通
肇事罪。在此情况下,即使已经承担了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仍须承担
刑事责任,即面临入狱服刑之风险;
然而,如果驾驶员仅对上述死亡事件负有次要责任,而受害方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在依法承担完民事
赔偿责任之后,便无需再承担刑事责任,也无需面临入狱服刑的困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