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
逾期记录系无法进行修复操作的。
依据
征信相关法律
法规,
当事人逾期所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须自其实际履行还款责任之日起滞留长达五年之久,待此期间届满之后方可予以消除。在此期间,无论其是否已进行有效的还款,逾期记录均将持续存在且不可进行任何形式的修饰或删减。即使有用户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还款义务,然而在未满足五年世间规定之时,该笔逾期记录同样无法被删除。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第十七条 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
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
第十八条 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但是,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查询的除外。 征信机构不得违反前款规定提供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