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
营业执照的转让以及相应
法人代表的变更,共需办理三项相关手续,具体操作过程如下所示:步骤
1,作出变更决策后的30天内,您必须依据法律
法规向公司
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的书面请求;步骤
2,准备并向公司登记机关
递交以下资料:包括《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附表法定
代表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代理人的证明》及其配套的指定代表,或委托
代理人的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复印本,同时,提交前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声明及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命书,以及含有所属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印章之副本;步骤
3,在公司登记机关对上述材料进行严谨而细致的审核后,若各项要求均符合规定,公司登记机关将依法为您更换全新的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