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被告人可通过人民检察院发出的通知得知自己是否已被
提起公诉。当人民检察院审慎考虑后决定不予
公诉时,将立刻通知
当事人并同时告知公安机关释放
在押人员。而对于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检察机关应在一个月内作出是否启动
起诉流程的决策,若情况极为繁复或重大,最短可延期15天处理。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来自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案件,须在一个月以内给出明确判决结果,如情况复杂或重要,则最长可延期十五天;罪犯承认罪行且愿意接受
处罚,如果符合快速审判程序的要求,人民检察院必须在十天内做出决定;对于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案件,则可以延期至十五天。
另外,换由其他地区
管辖的案件,自改变
管辖权生效后的新递案日开始重新计算审讯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
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
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
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