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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制毒可以取保候审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案件,亦或是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在实施取保候审时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的案件,均可适用取保候审措施。然而,走私制毒罪属于极其严重的刑事犯罪犯罪人极有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处。因此,要确定某个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是否具备进行取保候审的资格,必须深入分析其具体案情,包括其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对社会所带来的危害程度、以及其是否具有诚恳认罪的态度等多方面因素。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满足了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如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或者尽管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给社会带来新的危害,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行为极其恶劣,对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危害,那么他们很可能无法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最后,是否能够批准取保候审,还需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与法律法规来做出决定。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认为自身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则可向上述司法机构提交申请,同时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来支持自己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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