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强奸罪以及故意
伤害罪所可能面临的刑期问题,这主要视乎相关
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而定。通常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规定,对于强奸罪行,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甚至是
死刑。至于故意伤害罪,其刑期的长短则与伤害程度密切相关。如果造成
轻伤,一般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倘若导致重伤,刑期则在三至十年间浮动;而当
致人死亡或者出现极其恶劣的情节时,则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在对两种
罪名进行合并
处罚时,法院将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作出裁决,即“对于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情形,除了
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之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
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