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行为人为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的
犯罪事实已达到既遂状态时,应当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给予其二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惩戒。
这是根据我国《
刑法》所明确规定的,当负有解救被拐卖妇女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故意阻碍解救行动的顺利进行,将面临着处以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
处罚;
若情节较轻,则可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
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
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