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了轻度的道路交通意外之后,倘若有任何一方向选择逃离现场,那么该方将会被判定为承担完全的事故责任者,因此,逃避路面交通事故的行为会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具体规定,对于在事故发生之后选择逃跑的
责任人,若他们的行为尚未达到
犯罪程度,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其实施200元至2000元之间金额不等的罚款措施进行
行政处罚。
并且,这种行为还会导致交通管理部门
吊销责任人所有的
机动车辆驾照资格,从而使得责任人永远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辆驾驶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的规定,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
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