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抗税罪的定罪及
处罚措施,法律依据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零二条明确规定:
以
暴力手段、威胁方式拒不缴纳应纳税款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面临着拒缴税款金额一倍至五倍的罚款;
若情节恶劣,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支付拒缴税款金额一倍至五倍的
罚金。
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由直接故意构成,即
行为人明知自己负有纳税义务却故意拒绝履行,且通过实施暴力、威胁等手段公然抗拒缴纳税款,并意图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若行为人缺乏上述
主观故意以及
非法获利的目的,则不能认定其构成抗税罪。
《刑法》第二百零二条
【抗税罪】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