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阻挠道路通行,有可能被视为
寻衅滋事的
违法行为,然而这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行为以及相关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寻衅滋事的认定通常包括在公众场合毫无缘由地制造事端,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假如阻挠道路通行的行为造成了公众秩序的混乱,甚至给他人带来了恐惧心理,那么
司法部门很可能将其列为寻衅滋事的范畴。请您务必留意,单纯的阻挠通行行为并不能够自动触发寻衅滋事
罪名的成立,还需要考虑到
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及其产生的实际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一)随意
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