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特定各项要求与准则的情形之下,
刑事案件的嫌犯或者被告方可提出获取
保释候审的申请。所谓保释候审,乃是
刑事司法程序中所采用的一种强制性的干预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
刑事审判程序得以顺利进行并且防止拘禁对于嫌疑犯或被告人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应有的伤害。在检察机关
审查起诉的环节中,经过全面评估后若认定符合相关条件,便可依法决定对涉案人员实施保释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