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地区,以下几种情况将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进行
赔偿处理:
首先,如果被保人在购买
医疗险、
重大疾病保险等需进行健康状况申报的保险产品过程中,未能如实地向保险公司披露其实际身体状况,选择带病投保或故意对健康问题进行隐瞒,如此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权依据相关规定,拒绝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其次,在等待期内发生的
保险事故,其中主要涉及到医疗险和重大疾病保险等产品种类,由于保险产品通常会设定一定的等待期,因此在等待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不予
赔偿;
再者,若被保人所患疾病尚未达到
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标准,例如在重大疾病保险中,许多疾病并非仅凭诊断结果便可获得赔偿,部分疾病还须满足特定的病情发展阶段或实施特定的手术治疗后方可获得赔偿;
最后,若被保人的行为触犯了保险合同中所列明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同样有权拒绝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