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持卡人未能按约定在原期限内足额偿还欠款,通常情况下,若
逾期时间超出了三个月,便可能面临
起诉风险。
然而,针对欠款额度较小的情况,银行通常会首先选择通过有效
催收尽快收回款项,而并非立即诉诸法律途径。
若在银行经历了两轮催收后,仍未获得足额还款,再超过三个月的宽限时限后,便可能被认定为涉嫌“恶意透支”的
违法行为,从而导致银行对其进行
法律诉讼,使之涉及到
司法程序。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
信用卡管理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