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案件侦破之后,涉案资金通常情况下是无法如数返还给受害者的。
因为经销商属
违法犯罪活动范畴,涉案损失在案发之后,应当依法进行没收处理。
对于此类财产以及罚没款项,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全部上交国库,不得有任何挪用或者擅自处置的行为发生。
针对涉及到无证、
非法经营等
犯罪行为的经营者,警方将会依照相关
法规进行
刑事责任追究,要求其退还
违法所得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
责令退赔;对
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
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