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
民事诉讼相关问题时,法律明确仅允许
当事人本身以及其
法定代理人委派律师代为
申辩;若是
刑事案件,即便
犯罪嫌犯或被告身处
拘押状态,他们同样可以通过
监护人、
近亲代为寻求律师援助。
值得一提的是,
公诉案件中的受害者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群体,涉及到
附带民事诉讼的玩事主体及其法定代理人,从案件正式移交给
司法机关进行
审查起诉的那刻起开始,便有资格为自己聘请
诉讼代理人。
另外,对于
自诉类案件的
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涉及到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理论上来说,他们有着随时提出申请并聘用诉讼代理
人的权利。
总结来看,亲属代为寻求律师协助的情况必须是近亲近亲关系,这在
刑事诉讼法的框架内得到了明确规定,具体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及同胞兄弟姐妹等近亲人群体。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人
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第一百八十五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
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第四十四条
公诉案件的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
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