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况下,法庭将依据现存的事实及
证据进行判决,如原告方未能按时出席庭审,足以被视为故意缺席,合议庭有权对其处以
拘留,但对于民事
类别的
诉讼,此种措施并不常见,法庭往往采取即期审判方式,直接缺席处理,待裁决事项将按照既定审判程序进行。
无须赘述的是,无论何种性质的案件,若被告未到场,法庭仍会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公告送达到位,同时可动用强制力实施最终裁判结果。
然而,鉴于身处异地,被告方可依法向法庭提出
延期审理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
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
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