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既遂
犯罪相比,
犯罪未遂的社会危害性更为严重。
然而,相较于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行为人主观恶性程度相对较低,因此
量刑判决时通常会予以适当减轻。
在实施
犯罪行为的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导致预期目的未能实现的情况,即为犯罪未遂。
对
故意犯罪未遂的案件,可参照既遂案件的
量刑标准从轻或
减轻处罚。
如果
犯罪嫌疑人主动停止继续犯罪或者采取措施有效阻止了犯罪后果的发生,那么这就构成了犯罪中止。
对于此类中止犯,若未造成实际损害,则应当依法免除其
刑事责任;如已产生实质损害,则应在
刑法规定范围内给予相应的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
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
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
处罚;
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