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明确规定,盗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大者,依法应处以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的严惩,同时并处或单处金锭或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因此,对于
盗窃罪
涉案金额高达一百五十万元这一事实,显然构成了“
数额特别巨大”的情节,理当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必须同时并处或单处金锭或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仍须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综合考量后才能最终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