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车辆宣告作废并完成
销户程序之后,该项重大责任便应由车辆的所有权人主动向其登记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机构正式提出
注销登记的申请。
在办理这一至关重要的手续过程中,相关方需双手奉上报废
机动车回收证明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码牌、行驶证诸如此类的必要资料文件。
接着,驻扎于车辆管理所的专业工作团队将有条不紊地为您处理注销登记所需的各项环节手续。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
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