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交通事故专题 > 交通违章专题 > 对方双黄线掉头,为何判我有责任

对方双黄线掉头,为何判我有责任

当后方车辆未显现任何违规行为时,仅因双黄实线而进行了调头,便需要承担事故责任。
根据相关交通法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在遇到设有明确指示“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弯”的标识或是标线处时,均严禁掉头。
此外,在铁路路口、人行横道、桥梁、陡峭山路、隧道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复杂路段上,亦同样不允许掉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最新修订:2024-07-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