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通常情况下系在
刑事司法程序中,赋予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在特定条件下享有暂时解除
羁押,改为在社会环境中受到监督管理之权利的一种强制性手段。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期限并未包含为期三年这一时间范畴,其期限长短是依照案件本身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所确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取保候审的期限原则上不应超过十二个月,但若存在特殊情况,经过相关权力机构的批准,则可适当予以延长。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期限一般不会超出三年这个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