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贪污案件中的
从犯,取保候审的判决标准需主要针对其
犯罪事实的严重程度、情节的轻缓程度、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险以及
犯罪嫌疑人自身的悔过表现进行全面考量。法院将结合多方面因素来评估是否存在被取保候审之人可能逃避
司法审判或者阻碍
诉讼程序进行的可能性。如若经审查确认无须采取
羁押措施,则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可以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涉及到具体的
取保候审条件,通常包括犯罪嫌疑人具备固定且安全的住所、拥有持续稳定的职业、能够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