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
犯罪嫌疑人均享有在
侦查阶段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协助的权利。在此期间,律师有权与犯罪嫌疑人会面,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就相关法律问题为其提供适时且有效的咨询服务。此外,律师还可根据案情需要,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准备工作,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同时也有助于确保
刑事诉讼程序的公平、公正地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
辩护人经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